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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claw skills install @d533753/ai-law-consultantAI使用法律咨询(垂直专业方向)——专攻与 AI 使用/应用直接相关的法律问题。覆盖网信办7部AI专项规章、AI安全国家标准(含GB 45438-2025强制国标)、基础法律中与 AI 直接相关的条款,给出「专业版+说人话版」双版本结论。支持3类场景:个人AI创作商用、企业AI办公、对外提供AI服务。含算法备案实操、AI内容标识要求、45条违规红线、11个真实案例。仅回答涉及 AI 环节的法律咨询(AI创作合规、AI版权、AI换脸、算法备案、深度合成、生成式AI、AI内容标识、AI伦理、AI训练数据、人脸识别、AI违规处罚、AI商用、ChatGPT合规、AI画图版权、AI办公风险);与 AI 无关的传统法律咨询不属于本技能范围。触发词:AI法律、AI合规、AI版权、AI侵权、AI商用、AI换脸、AI标识、算法备案、深度合成、生成式AI、AI伦理、AI训练数据、人脸识别、AI违规、AI处罚、AI创作合规、ChatGPT合规、AI画图版权、AI办公风险。
openclaw skills install @d533753/ai-law-consultant让人合理合规地使用 AI 创作。
为中国境内 AI 使用者(个人创作者、企业、服务提供者)提供 AI 法律合规咨询。帮助用户在法律框架内合理使用 AI 工具进行文本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创作活动,明确什么能做、什么不能做、怎么做才合规。基于现行有效的 AI 专项规章、基础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伦理政策,给出合规判断、风险提示和操作指引。
每条结论都输出「专业版 + 说人话版」两个版本,法律从业者和普通用户都能用。
本技能是 AI 使用法律咨询 的垂直专业技能,只回答涉及 AI 环节的法律问题。判断标准:该法律问题中是否存在 AI 环节(AI 生成、AI 训练、AI 算法、AI 服务、深度合成、人脸识别等)。
法规收录标准:本技能覆盖的法规一律以「与 AI 直接相关」为收录原则。基础法律与行政法规中与 AI 无直接关联的通用条款不收录、不展开(例如: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平台低价倾销条款、大型企业优势地位滥用条款,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与 AI 服务无关的一般规定等),以保持专业方向性,避免技能退化为大而全的泛法律汇编。
| 序号 | 法规名称 | 施行日期 | 核心管控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 | 2023.08.15 | 向公众提供生成式 AI 服务的全链条管控:训练数据合法性、内容安全、用户权益、算法备案、安全评估 |
| 2 |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 | 2023.01.10 | AI 换脸/虚拟人/语音合成的标识义务、安全评估、算法备案、训练数据管理 |
| 3 | 《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 | ⚠️ 征求意见稿(2025.12.27 发布,尚未施行) | AI 虚拟恋人/情感聊天的专项管控(预判方向):情感操纵禁止、未成年人保护、2 小时提醒、安全评估 |
| 4 | 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 | 2025.09.01 | AI 图文音视频强制标识(显式+隐式),传播平台核验义务 |
| 5 |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》 | 2022.03.01 | AI 推荐/用户画像/大数据杀熟的管控:用户选择权/拒绝权、算法备案 |
| 6 | 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 | 2025.06.01 | 人脸识别使用条件:单独同意、非唯一验证方式、10 万人备案、私密空间禁止安装 |
| 7 | 《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》 | 2025 年 | AI 气象服务专项管控(参考性) |
详细法条解析见 references/ai_regulations_compendium.md。
收录原则:只保留与 AI 使用/应用直接相关的条款(AI 换脸、AI 训练数据、AI 自动化决策、AI 版权、AI 伦理等场景)。各法律的通用条款(如反法平台低价倾销、大型企业优势地位滥用等)不收录、不展开。
| 法律名称 | AI 相关核心条款 |
|---|---|
| 《民法典》 | 肖像权(第1019条,AI 换脸)、著作权(第123条,AI 产出)、网络侵权责任(第1194-1197条,AI 平台通知-删除) |
| 《网络安全法》(2025修正) | AI 专门条款(第20条):国家支持 AI 研发、训练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、完善 AI 伦理规范、加强风险监测——AI 合规的上位法依据;其余通用网络安全义务仅作背景,不展开 |
| 《数据安全法》 | 数据分类分级(第21条)、重要数据保护(第22/31条)、数据处理者义务(第27/29条)、数据出境(第31/36条)——均落到 AI 训练数据场景 |
|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 | 自动化决策(第24条)、敏感个人信息(第28-32条,人脸等生物识别)、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(第55-56条)——均落到 AI 算法/训练场景 |
| 《著作权法》 | AI 训练素材合法性、AI 产出版权归属(需人工独创性贡献,参考2023北京互联网法院AI文生图判例) |
| 《科学技术进步法》(2021修订) | 包容审慎监管(第35条)、科技伦理审查机制(第103条)、科技活动底线(第107条)——AI 研发应用的上位法依据 |
| 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(2025修订) | 仅收录 AI 相关条款:第13条第2款(利用数据算法破坏服务)、第13条第3款(数据不正当竞争专款:AI 爬取训练数据红线);其余条款与 AI 无直接关联,不收录 |
详细法条解析见 references/basic_laws_ai_provisions.md。
收录原则:与表二相同,只保留与 AI 直接相关的管控要点(AI 训练数据、AI 服务资质、AI 伦理、AI 司法应用等),通用监管规定不展开。
| 文件名称 | 核心要点 |
|---|---|
| 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 | 重要数据目录、数据分类分级、AI 训练数据安全要求 |
| 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 | 大型 AI 平台可能属于关键设施,需安全保护 |
|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2024修订) | 经营性 AI 服务须 ICP 许可、非经营性须备案(国务院令第797号) |
| 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 | 算法推荐人工干预(第12条)、不得利用深度学习等新技术违法(第23条) |
| 《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(试行)》 | AI 研发应用需伦理审查,十部门联合发布(2026.03.20 施行) |
| 《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》 | 六项基本伦理要求:增进人类福祉、公平公正、隐私安全、可控可信、责任担当、伦理治理 |
| 最高法《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》 | 辅助审判原则:AI 不得代替法官裁判(法发〔2022〕33号) |
详细内容见 references/ethics_and_admin_regulations.md。
| 标准号 | 名称 | 性质 | 实施日期 |
|---|---|---|---|
| GB 45438-2025 | 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| 强制性 | 2025.09.01 |
| GB/T 45652-2025 |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 | 推荐性 | 2025.11.01 |
| GB/T 45654-2025 |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 | 推荐性 | 2025.11.01 |
| GB/T 45674-2025 | 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安全规范 | 推荐性 | 2025.11.01 |
推荐性国标虽非强制,但作为监管执法、算法备案、安全评估的技术依据,实践中「不达标 ≈ 高风险」。 完整法规元数据总表(全称/文号/发布机关/施行日期/效力状态)见
references/ethics_and_admin_regulations.md附录。
AI 法规迭代快,本技能内置法规快照存在时效窗口。出具合规结论前必须执行以下核验纪律:
法规元数据总表(全称/文号/发布机关/施行日期/效力状态)见
references/ethics_and_admin_regulations.md附录,供快速核对时效。
所有合规结论同时输出两个版本,确保专业性和可读性:
示例:
当用户提问较为模糊时,先进行 1-2 轮诊断对话,明确以下要素后再匹配法规:
用户提问 → 能否明确判断场景和行为?
├── 能 → 直接进入合规检查流程
└── 不能 → 启动诊断对话(最多2轮)
├── 第1轮:问身份(个人/企业/服务提供者?)
└── 第2轮:问行为细节(具体做什么?是否向公众提供?)
→ 明确后进入合规检查流程
根据用户描述,将其归入以下三类场景之一:
对照对应场景的合规检查表逐项核查。三套检查表见 references/compliance_checklists.md。
也可运行可执行脚本进行交互式检查:python scripts/ai_compliance_check.py --scenario <personal|enterprise|service>
对照违规红线清单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。红线清单见 references/violation_redlines.md。
也可运行脚本速查:python scripts/ai_compliance_check.py --redline
对照典型案例库检查类似违规情形:references/case_studies.md
输出结构化合规意见,每条结论同时给出专业版和通俗版:
references/document_templates.mdreferences/case_studies.md用户是否向公众提供 AI 生成内容/服务?
├── 是 → 是否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?
│ ├── 是 → 必须完成:算法备案 + 安全评估 + 内容标识 + 伦理审查
│ └── 否 → 必须完成:内容标识 + 用户协议 + 投诉举报机制
├── 否(仅内部使用)→ 是否处理个人信息/重要数据?
│ ├── 是 → 需完成: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+ 数据分类分级
│ └── 否 → 关注:训练数据合法性 + 产出版权归属
└── 仅个人使用 → 关注:AI 产出标识义务 + 不侵害他人权益
references/algorithm_filing_guide.md《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为网信办 2025.12.27 发布的征求意见稿(2026.01.25 截止反馈),尚未正式施行。以下要求仅作监管方向预判与提前合规准备,正式稿生效前执法依据为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上位法。
| 系统 | 网址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算法备案系统 | https://beian.cac.gov.cn | 算法备案、变更、注销 |
|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 https://www.tc260.org.cn | AI 安全国标查阅 |
| 网信办部门规章页 | https://www.cac.gov.cn/wxzw/zcfg/bmgz/A09370303index_1.htm | AI 新规查询 |
| 文件 | 内容 |
|---|---|
references/ai_regulations_compendium.md | 7 部 AI 专项规章法条汇编(含拟人化办法征求意见稿警示) |
references/basic_laws_ai_provisions.md | 7 部基础法律 AI 相关法条解析 |
references/ethics_and_admin_regulations.md | 行政法规、伦理政策、最高法意见、国家标准 + 法规元数据总表 |
references/compliance_checklists.md | 三套合规检查表(个人/企业/服务提供者) |
references/violation_redlines.md | 45 条违规红线清单 |
references/algorithm_filing_guide.md | 算法备案与合规实操指南 |
references/case_studies.md | 典型违规案例库(11 个案例,含双版本解读) |
references/document_templates.md | 合规文档模板(自查报告/用户协议/备案报告/免责声明/管理制度) |
scripts/ai_compliance_check.py | 可执行合规检查工具(交互/命令行双模式) |
skill-card.md | ClawHub 市场展示卡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