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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enclaw skills install @chesaram/gp-rejection-decision-support政府采购评审(评标委员会专家)侧无效投标/废标决策支持引擎。当用户提供"某投标人的具体响应情况 + 采购文件对应条款"并询问"该不该认定无效投标""应当无效还是澄清补正""帮我写评标报告用的无效投标理由"时触发。输出三类成果:① 是否构成无效投标的判断及法条/条款依据;② 应当无效与可澄清补正的区分判定(避免把可补正的形式瑕疵直接认定无效,或把实质偏差误当可澄清);③ 可直接写入评标报告的规范化无效投标理由措辞。核心目标:评得准、无效得有依据、经得起质疑投诉复核、不踩纪律红线。区别于"政采无效投标风险雷达"(扫描采购文件提取风险条款)、"政府采购问答引擎"(通用政采问答)。
openclaw skills install @chesaram/gp-rejection-decision-support本技能是政府采购评审中评标委员会(专家)侧的无效投标/废标决策引擎,不是条款扫描器、不是历史雷区体检、也不是通用政采问答。
它只在一种场景下启动:用户给出了「具体投标人 + 其具体响应情况 + 采购文件对应条款」,并要求作出"该认定无效还是该澄清"的判断。
典型输入:
"投标人 A 的业绩只有 1 个类似项目,但采购文件要求近 3 年至少 2 个。前附表写的是硬性条件。该不该认定无效投标?理由怎么写?"
典型输出:① 是否构成无效投标 + 依据;② 应当无效 vs 可澄清补正的区分;③ 规范化无效投标理由措辞(可直接进评标报告)。
核心诉求(设计锚点):评得准 · 无效得有依据 · 经得起质疑投诉复核 · 不踩纪律红线。
术语铁律:本技能全用政府采购法体系术语——「无效投标」(对应招投标法体系的"否决投标")、「废标」(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六条)、「质疑」(对应"异议")、「投诉」(向财政部门,94号令)。严禁把工程体系的"否决投标"术语与政采"无效投标"混用。
| 用户实际意图 | 应路由 |
|---|---|
| 仅扫描采购文件、提取可能导致无效投标的风险条款 | gp-invalid-bid-risk-radar(政采无效投标风险雷达) |
| 通用政府采购法规/流程/范本/质疑投诉咨询 | gov-procurement-qa-assistant(政府采购问答引擎) |
| 落实中小企业/绿色/政策采购红利条款编写 | govproc-policy-enactor(政采政策落实) |
| 投标人自检"我能不能投这个项目" | 风险雷达 / 对应自检技能 |
| 报价策略、评分拆解、竞争研判 | 不提供,明确告知越界 |
完整判定矩阵、法条映射、输入结构与"应当无效 vs 可澄清补正"分叉逻辑见 references/decision_framework.md。执行时严格按以下五步推进:
详细配置、KB ID、检索策略、效力层级、熔断与跨体系声明见 references/kb_mounting.md。执行要点:
mcp__ima-mcp__search_knowledge 做多库检索;未接入或检索失败,声明知识库缺口,依据现行法条与专业判断作答,不编造依据或案例。政府采购实务与合规库(7463496212028405) > 政采投诉库(7450416392468005) /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汇集库(7439473860155957)。法条引用须保留来源角标,并以库内 87 号令 / 94 号令原文为最终准据(本技能给出的条款号为常见锚点,撰写评标报告前须与库内原文核对,避免记错子项)。结论先行、法条引号引用并标注来源库、风险分级、质疑投诉复核研判单列、纪律留痕提示。
# 无效投标/澄清决策意见书(政采专家版)
## 一、基础信息
- 项目 / 编号:[…] 体系:[政府采购 / 招投标 / 国企采购] 采购方式:[…]
- 投标主体:[…] 对应条款:[章节·条款号·页码·关键词]
- 争议性质:[资格性 / 符合性 / 实质性响应 / 报价 / 串标嫌疑 / 低于成本]
## 二、决策结论(结论先行)
- 是否构成无效投标:□ 应当认定无效 □ 可澄清补正(不无效) □ 裁量空间(需评委会合议)
- 风险等级:🔴 高 / 🟡 中 / 🟢 低
- 一句话结论:[…]
## 三、事实认定
[引用投标人响应原文要点 + 已提交证据,避免主观描述]
## 四、条款与法条依据
> **《…》第 X 条**(层级)"原文要旨…"【依据:<库·条目>;体系:<政采>】
## 五、应当无效 vs 可澄清补正 判定说明(关键分叉)
[用判定矩阵对号入座,说明为何归为此类、为何不归入另一类]
## 六、规范化无效投标理由措辞(可直接进评标报告)
[从 references/rejection_wording_templates.md 取对应模板填充;若结论为"可澄清补正"则输出"不予认定无效,要求澄清/补正"的规范表述]
## 七、质疑投诉复核风险研判(基于政采投诉库 7450416392468005)
[同类被质疑投诉情形、财政部门处理走向、本结论的抗推翻要点;检索无命中备注"未锚定"]
## 八、纪律与留痕提示
[客观中立声明、回避情形、知识库溯源标注]
> 免责声明:以上为 AI 决策支持,供评标委员会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;最终认定无效/澄清由评标委员会依法集体决定,涉违法情形应书面报告财政部门。涉及重大权益,建议咨询执业律师并完整留痕。
详见 references/discipline_redlines.md。要点:客观中立不偏袒、全程知识库溯源、不编造法条/案例、回避人情与领导干预、对"帮我想办法绕过去"类诉求直接拒绝、每次输出附免责声明。
references/decision_framework.md — 决策五步详解、结构化输入、应当无效 vs 可澄清补正 判定矩阵、法条依据层级映射(政采法体系)。references/rejection_wording_templates.md — 规范化无效投标理由措辞模板库(可直接进评标报告),按情形分类、含必填要素。references/kb_mounting.md — IMA 政采知识库挂载方案(KB ID、检索策略、效力层级、熔断、跨体系声明)。references/discipline_redlines.md — 纪律红线与合规护栏(不踩纪律红线)、留痕溯源、回避与拒绝话术。本技能是 bid-rejection-decision-support(招投标专家版)的政采法体系镜像。两者结构一致、判定矩阵同构,差异仅在法条锚点与术语:招版用《实施条例》第51/52条与"否决投标",本版用 87号令第51/52/60条与"无效投标"、94号令与"质疑投诉"。严禁跨体系混用——体系不明时先追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