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

依內政部公告，住宅租賃契約應包含以下**全部**事項：

## 1. 契約審閱期
- 租賃契約應記載「契約審閱期至少**3日**」
- 承租人於簽約前有權充分審閱契約內容

## 2. 租賃標的
- 詳細地址、樓層、面積
- 建物所有權狀字號或使用執照字號
- 附屬設備清單（家具、家電、設備點交表）

## 3. 租賃期間
- 起租日及終止日明確記載
- 是否自動續約及續約條件

## 4. 租金約定
- 每月租金金額（大寫+數字）
- 繳款方式（匯款帳號/現金/其他）
- 繳款日期
- 遲延給付違約金計算方式（依法不得超過國定利率）

## 5. 押金約定
- 押金金額（不得超過**二個月租金總額**）
- 押金返還條件及期限（通常於交還房屋後**30日內**）
- 可扣抵項目（限欠租、未繳水電瓦斯、損壞賠償）

## 6. 水電瓦斯費約定
- 若分攤，需載明計算方式
- 電費單價不得超過台電夏季/非夏季最高級距

## 7. 修繕責任
- 出租人負擔：房屋結構、主要管線、電路、設備
- 承租人負擔：日常清潔、燈泡、消耗品
- 修繕請求及處理時程

## 8. 使用限制
- 是否可飼養寵物
- 是否可轉租
- 是否可室內吸菸
- 是否可辦理戶籍登記

## 9. 提前終止租約
- 雙方提前終止條件
- 違約金約定
  - 承租人提前終止違約金不得超過**一個月租金**
  - 出租人提前終止應依租賃專法規定

## 10. 返還租賃物
- 返還方式
- 殘留物處理
- 清潔標準

## 11. 其他
- 疑義處理
- 管委會規約效力
- 雙方聯絡資訊
- 簽約日期、用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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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店面/商用租約應特別注意事項

店面及商用租約雖無定型化契約規定，但建議包含：

- [ ] 營業登記條款（承租人可否辦理商業登記）
- [ ] 裝修許可條款（可否改裝、裝修費用歸屬）
- [ ] 租期保障條款（商業租期應至少3-5年，營造投入）
- [ ] 優先續約權（租期屆滿可優先續約）
- [ ] 經營範圍限制
- [ ] 租金調整機制（如每2-3年調幅上限）
- [ ] 特許行業許可條款（餐廳、美容、補習班等）

## 車位租約應特別注意事項

- [ ] 車位號碼或位置標示（平面圖標註）
- [ ] 車位類型（法定停車位 / 增設車位 / 獎勵車位）
- [ ] 高度限制欄位（機械車位之載重及尺寸限制）
- [ ] 管理費分擔約定
- [ ] 使用時間約定（全日/特定時段）
- [ ] 不得堆放雜物條款
- [ ] 事故責任歸屬
